新股发行可以借鉴拍卖
记者:赵琦薇
本报发起的关于新股发行改革的讨论如火如荼。昨日,南京老股民曹先生致函本报表达了自己的看法。他认为,借鉴拍卖的思路或者可以基本解决垄断问题,并同时抑制新股上市后的畸形表现。
他建议,允许所有打算购买该公司新股的人均可向承销商申请,价格自定,股数不低于1000股(不设上限),并缴纳足够保证金(申购不到退还)。至截至日,承销商按照价格和股数从高到低的顺序,计算至发行的总股数为止,最终发行价以总股数排序的最低价为准(可以称为“申购线”)。若“踩线”的申购数量较多,超出了发行总股数时,按申购比例分摊。举例说,某股票拟发行1亿股,所有申购人填写的价格从50到10元不等,股数也各异,至申购截至时,共申购股数为10亿股,从高向低排序,至1亿股时价格为25元,那么,该股的发行价就是25元,所有填写价格高于25元的申购人,无论主力机构还是散户均可以每股25元的价格购买自己填写的股数。
曹先生认为,按照这样的方式,新股上市后不会炒得很高。因为“认为此股很值钱的人也仅以25元/股购得,如果主力机构企图垄断,就必须填写更高的价格,但这样到二级市场就没那么高的利润了。”
他最后指出,这种借鉴拍卖的“价高者得”的方式不仅可以解决新股申购不公平的问题,也可以抑制新股上市后的利润畸形。由于对主力机构和散户一视同仁,不根据资金雄厚定输赢,能否准确判断该股的内在价值,才是能否买到此股同时又能在二级市场赚钱的根本所在。从而可以达到遏制人为的市场波动,进而稳定市场的作用。
